《Marriage and Morals》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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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会的男女有可能在婚姻中得到幸福,但这首先需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夫妻双方都感受到完全的平等,不干涉彼此自由,身心完美地融合,价值观相似(如果一方只重视金钱,另一方只重视工作,那婚姻将会出现严重的问题)。
《Marriage and Morals》是 Bertrand Russell 于 1929 年出版的书,共十九章,篇幅不长。据作者本人说,是因此书他获得了诺贝尔奖。
因《生育制度》一书而对此类话题萌生兴趣,加之自身困境,期望此书能多少解惑释疑 —— 相当于前书的更广延伸,放眼全球历史探讨性、婚姻、家庭等论题。
也有个别论断敏感,不知有无数据支撑。在当时引起了众多抗议。
此书有诸多译本,可以对照阅读。好的翻译确实能事半功倍。
另外推荐他的《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一本生活小书。相对于 Arthur Schopenhauer 的《The Wisdom of Life》更加自然通俗,尽管后者更加为人熟知。
一 导言
此章梳理了全书的论述框架。
定义社会,无论古今都要从两个要素谈起:经济制度和家庭制度。马克思将一切归因于前者,弗洛伊德归因于后者。而作者认为经济和性二者重要性不相上下。
社会的性道德由法律、公众态度和个体自行决定三个层面构成。
性道德的影响方方面面。一些性关系也比另一些更有意义和价值。婚姻和婚外关系都需要讨论的话题。
不同时代、不同区域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家庭组织。父权制家庭占有很大优势,一夫一妻也逐渐取代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
虽然现在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但婚姻也有不同的变化。
作者相信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父亲的角色会被国家取代。而柏拉图甚至认为母亲也会被国家取代。
法律一方面强化性道德,一方面保护普通个体性权利。后者一部分是保护女性和未成年人,一部分是防止性病。但都未取得良效。
最后讨论人口问题和优生问题。
二 母系社会
婚姻收到三者影响:本能、经济和宗教。三者区别难以完全被界定。
性关系中的本能因素比人们所认为的少得多。因为本能非常模糊且背离自然轨迹。能严格界定为本能的行为只有婴儿的吸吮行为。
作者在此有一个新鲜且精辟的论断:
人们对性有一种自然倾向,没有它某种欲望不易得到满足,但从最严格意义上说,性行为并不是本能的。
事实上,在人类身上并没有发现其他动物所拥有的某些精准的行为模式,本能已经被一种十分不同的东西替代。
人类首先有了某种不满足感,它导致各种随意、不完美行为的出现。逐渐地,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人类发现了一种可以带来满足感的行为,并开始不断地重复它。 一般来说,生物学上最具优势的行为会带来最完整的满足感,但前提是它们要在相反的行为习惯还未出现前就已经形成。
本能与其说是已经结束的行为,还不如说是一种想要实现这种行为的冲动,而且通常能带来满足感的行为都是无法预先决定的。
由于所有文明社会都是以父系制家庭为基础,而且女性道德观也是为了延续父系制家庭,所以这里探究是什么自然冲动形成了父爱。
因为母亲与孩子有紧密的身体联系,所以母爱非常自然。但父亲并非如此。
事实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原因会让某个男性对一个孩子产生兴趣:一是他相信孩子是他亲生的,二是他相信这是他妻子的孩子。而第二种原因只有在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时才会起作用。
Bronisław Malinowski 认为,如果一个男人在妻子怀孕和生产时相伴左右,他本能地会喜欢出生后的孩子,这是父爱的基础。相反地,他认为如果一个男人在妻子怀孕时缺席,那么这个男人一开始就不会本能地喜欢孩子。如果习俗和部落伦理将一个男人与他的妻子和孩子联系在一起,男人对孩子的喜爱之情也会逐渐滋长。
因为在所有的人类关系中,某些社会认可的行为仅靠本能的力量是不足以持续推动的,它们需要通过伦理道德加以强化,野蛮人中亦是如此。
任何成年男女都自然而然地会喜爱自己所照看的孩子。即使一开始成年人只是出于习俗、传统或是薪酬原因去照顾孩子,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是出于照顾这一行为,喜爱之情都会渐渐滋生。
三 父系制度
在母系社会,家庭的理想抱负不得不受限于女性。由于女性没有参加战斗,她们的理想所产生的影响是逊色于男性的。
当父亲意识到孩子如《圣经》中所言的那样是他的“种子”时,他对孩子的情感通过两个方面得到加强:对权利的热爱和超越死亡的渴望。子孙的成就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男人自身的成就,子孙的生命就是他生命的延续。 理想不再终结于坟墓,而是通过后代的事业无限地延续下去。
父权社会相较于母系社会让社会更富有竞争力和活力,但也更动荡。
嫉妒中的纯粹本能因素并没有现代人想象的那么强烈。父权社会中嫉妒的极端力量源于对非亲生后代的恐惧。 一个厌倦妻子的男人,相较于发现自己的情妇另有爱慕者,他更嫉妒自己妻子的追求者。
父权的出现导致了将女性的屈服视为确保她们贞洁的唯一方式 —— 一种先肉体后精神的屈服,这在维多利亚时代达到顶峰。
并且由于这种屈服,夫妻之间并不是真正的伴侣,是一方的屈尊和另一方的责任。并且在大多数文明社会中,妇女几乎无法接触外界世界和社会事务,人为地被弄得愚不可及和索然无味。
甚至柏拉图和他的朋友们认为只有男性身上才有可能出现严肃的爱情。
于是联系男女的爱被这种确保孩子合法性的渴望给摧毁了。不仅仅是爱,这个原因也阻碍了女性为文明作出贡献。
在母系社会,男人从舅舅那里继承财产;在父系社会,男人继承父亲的财产。父系社会中的父子关系比在母系社会中更为紧密。在母系社会中男性的职责被父亲和舅舅共同承担,关爱来自父亲,权利和财产则来自舅舅。
所以很明显,相较于更原始的家庭组织,父系社会中的家庭是一种更紧密的联系。
在父系制度出现之后,男性才开始渴望新婚妻子的贞洁。在母系社会中,年轻女性可以像年轻男性那样纵情享乐。然而一旦意识到自己存在的事实,父亲就将其价值利用到最大化。在大多数文明国家,父权正是在历史开始有记录之前达到巅峰,而文明史主要就是父权逐渐衰亡的历史。
父亲对孩子有绝对的权力。父亲决定儿女结婚对象的情形也很普遍。女性嫁前从父,嫁后从夫,终其一生都无法独立生存。同时,婆婆对儿媳实行专制。
在《创世记》中可以看出,人们非常渴望拥有数量众多的后代,而一旦他们拥有了,将给他们带来多大的好处。儿子数量的增加和牲畜数量的增加一样有利。
之后基督教和野蛮人的入侵摧毁了古希腊罗马思想体制,虽然父权制度被保留,但基督教的性观念和个人主义逐渐影响了国家政策,个体永生的承诺使人类逐渐失去了延续后代的兴趣。
在现代社会,虽然父权制和家庭依然存在,但父亲被赋予的重要性远不如古代社会,家庭的力量也远不如前。现代男性的希望和目标与《创世记》中父权社会的男性完全不同 —— 他们希望通过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来实现远大抱负,而不是通过拥有众多的后代来实现。
这一变化部分解释了为什么传统道德和神学的影响力大不如前。但实际上,这种变化自身也是基督教神学的一部分。
四 男性生殖器崇拜、禁欲主义和罪
人们认为通过提高人类的生殖能力,土地的生产力也能得到提升。提高人类生殖能力是众多原始社会部族的共同愿望,这一能力通过各种宗教和巫术仪式得以增强。
古埃及时候农业在母系社会末期已经开始发展。宗教中的性元素一开始是跟女性生殖器相关,形似贝壳,被当做货币使用。后来就以男性生殖器崇拜的形式出现。
男性生殖器崇拜在整个中世纪都存在,直至新教的出现才最终成功地清除了所有残余。
圣妓是古代另一种十分普遍的习俗,平时受人尊敬的女性到修道院与教士或偶遇的陌生人发生性关系。有时女教士本身就充当了圣妓。或许这些习俗都源于同一个意图,即希望通过神的恩赐来确保女性的生育能力,或是通过交感巫术来保证庄稼的丰产。
反性因素也很早就与认同性的部分共存。最终,在基督教与佛教盛行之处,反性因素获得彻底胜利。
然而将信仰视为反性态度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不对的。因为信仰至少是受到某种心情的激发。作者认为两个主要原因是嫉妒和性疲劳。
一个男人的本能会使得他对他的女人给与其他任何男人的爱产生激动情绪,从而转变为道德谴责。特别是因为衰老或纵欲变得阳痿时更会如此。
而性疲劳是文明带来的一种现象。它在动物身上未有所闻,在未开化的人身上也极为少见,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也不可能出现,因为只有新奇的刺激,才会有过度纵欲导致的疲劳。
而且如果女人能自由拒绝男人时,性疲劳也不会发生。因为与所有雌性动物一样,男女性交前,女人需要男人先表达爱意,直到男人激情足够高涨时才会顺从。但文明的出现削弱了这种本能,主要是由于经济因素。已婚妇女与妓女一样,即使本能不怂恿她们去做,她们也必须屈从,这极大地削弱了求爱所起的作用,而求爱正是对性疲劳的天然防御。因此当男性不再受到严格的道德束缚,他们容易放纵自己,最终产生出一种疲倦和厌恶的情绪,并引发禁欲主义思想的出现。
这两种因素使得反性的力量变得十分强大。这也是禁欲主义思想在荒淫纵欲的社会中特别容易成长壮大的主要原因。
然而独身主义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却有着其他原因。那些献身于服务神的事业的男女教士们被看作与神有了婚姻关系,因此他们不得不杜绝与凡人的一切性关系。他们很自然地被视为特别圣洁之人,独身主义和神圣之间也有了某种联系。
除了以上因素之外,古代世界后期不断滋长的禁欲主义还有一些更加隐蔽的原因。在几个世纪的疲倦情绪中,禁欲主义是其中之一。正是在这样一个颓废、病态的时期,基督教伦理形成了。之后,精力充沛的人不得不竭力践行一种属于病弱、消沉、幻想破灭之人的人生观,而后者早已失去一切具有生物价值和人类生命持续性的感官意识。
五 基督教伦理
Westermarck 说过:婚姻根植于家庭,而非家庭根植于婚姻。 这个命题在基督教出现之前是显然的真理,但在之后成为一个需要特别强调的命题。
基督教,尤其是圣保罗,引入了一种全新的婚姻观,即婚姻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也是为了阻止淫乱之罪。
基督教谴责所有私通行为。基督教认为所有的婚外性行为都是不道德的。这一观点是建立在另一观点基础之上的,即认为所有的性行为,即使是婚内的,都令人遗憾。在心智正常的人看来,这种违背生物学事实的观点是一种病态的精神失常。但它却根植于基督教伦理中,使基督教在其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成为一种朝着精神错乱、不健康人生观发展的力量。
在正统的基督教教义中,婚姻有两个目的:一是如圣保罗所言的目的,二是为了繁衍后代。其后果就是使性道德较圣保罗提出的更为严苛。不仅只有婚姻内的性关系才是合法的,而且即使在夫妻之间,任何不以怀孕生育为目的的性关系都是有罪的。
事实上,根据天主教教会的规定,对合法后代的渴望是发生性关系的唯一原因。
天主教教义在这个话题上有两个基础:一方面,它依据之前已经提及的圣保罗的禁欲主义。另一方面,它认为把尽可能多的人带到这个世界是件好事,因为每个灵魂都可能得到拯救。
天主教教义非常片面地承认孩子是婚姻的目的之一。它费尽心力地得出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行为都是有罪的。它禁止夫妻由于不育而离婚。如果一个男人的妻子无法怀孕,无论他多么渴望孩子,在基督教伦理中他都毫无选择。事实上,婚姻的积极目的,即繁衍后代,起着非常次要的作用。婚姻的主要目的,依然如圣保罗所言,是为了防止淫乱。
天主教教会试图用“婚姻是圣礼”这一教义来掩盖其鄙视婚姻的态度。这一教义的实际功效在于它得出了婚姻不可解除的结论。无论夫妻任何一方发生了什么,或是精神失常,或是身染梅毒,或是成为积习难改的酒鬼,抑或是与他人公然同居,夫妻二人的关系依然是神圣的。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可以分居但仍保持婚姻关系,但重婚是绝对不允许的。
新教抛弃了对独身的赞美,这正是天主教的特征。在新教兴盛之处,甚至还抛弃了婚姻是圣礼这一教义,在某些情形下允许离婚。
但私通对于新教徒的震撼远甚于天主教徒,新教总体上对此给予更严厉的道德谴责。天主教料想人们会犯下一些罪,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但新教完全相反,它抛弃天主教忏悔和赦免的做法,使罪人处于一种相较于在天主教中无助得多的境地。例如在美国,离婚相当容易,但对私通罪的谴责却比大多数天主教国家严厉得多。
基督教的强调与反复说教,尤其是在童年时期,使大多数人的心中产生了一种顽固的信念,这个信念强大到甚至足以控制人的无意识。我们中的一些人认为自己不受正统思想的束缚,但事实上在潜意识中仍然受控于它的说教。一种观点被广泛接受这一事实不能说明它本身并不荒谬。事实上,鉴于大多数人的盲目,一种广为流传的信仰更有可能是愚蠢而不明智的。
Jeremy Bentham 发明了一张行为动机表,将人的渴望列在平行的三栏里,这三栏分别是赞扬、指责、中立。作者建议每位想要把道德问题思考明白的人都要模仿这种方法,让自己习惯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每一个表达指责含义的词都有一个表达赞美意思的同义词与之相伴,例如“暴饮暴食”和“喜爱社交聚餐”,“公共精神”和“泄愤”等。因此要习惯于使用既不褒亦不贬的词汇。
如果我们想冷静地思考问题,就要避免引起偏见的词汇,但这样做会不可避免的毁掉文章,因为褒扬和贬抑之词都是多姿多彩、充满趣味的。读者容易被贬低或颂扬的语言所吸引,作者略施技巧就将读者的情感引向自己所希望的方向。然而,由于渴望诉诸理性,人们就必须使用一些诸如“婚外性关系”这样乏味的中性词汇。
不过讨论人类情感密切相关的话题很难直接达到这一点。如果将情感彻底地从我们的文字中消除,我们将无法表达出正在讨论的这一话题的本质。有关性话题的描述都会出现两极分化,这主要取决于是从参与者的角度还是从妒忌的旁观者的角度看问题。
同时基督教伦理不可避免地力图贬低女性的地位。因为男性是道德家,所以女性就成为诱惑者。如果女性成为道德家,那男性则不得不扮演诱惑者的角色。因为女性是充满诱惑的,所以有必要减少她们诱惑男性的机会。于是品行端正的女性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而那些品行不端、被视为有罪的女性则受到最无礼的对待。
直至近代,女性才重新获得了她们在罗马帝国时所享有的自由。父权制度做了许多奴役女性之事,但很多是在基督教兴起之后才发生的。
同样,财产和继承法也做出了不利于女性的修改。直到法国大革命,女儿们才恢复了她们的继承权。
六 浪漫的爱情
此章开始,作者开始讨论与当下世俗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
古代女关系邪恶但不残忍。基督教及野蛮人兴起后,关系变得残忍:宗教和野蛮主义结合在一起,贬抑生活中与性相关的内容。在婚姻中,妻子毫无权利;在婚姻之外,一切都是有罪的,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束缚野蛮男人身上的自然兽性。
中世纪的不道德行径处处可见、令人厌恶。主教与亲生女儿们生活在一起,提拔自己男宠在附近任职,许多教士依然与女性保持非法的关系,尽管他们自己也认为这是不道德的。
纵观整个中世纪,教会所代表的希腊罗马传统和贵族所代表的日耳曼传统,两者都对文明作出贡献,但却截然不同 —— 教会贡献了知识、哲学、教会法规、基督教世界统一的理念,所有这些都是地中海古代传统的不断延续。凡人(即贵族,相对于神职人员)则贡献了习惯法、世俗政治体制、骑士精神、诗歌和罗曼蒂克。其中最令我们关注的是浪漫的爱情。
浪漫的爱情在中世纪之前就为人所知,但从中世纪起才开始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情感。
浪漫爱情的关键是将深爱的对象看成是极难拥有且极为珍贵的,因此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得到所爱之人的心,这种努力或是诗歌、歌谣,或是武力,抑或是其他任何会令所爱之人感到极度愉悦的方式。因为佳人的芳心不易获得,所以产生了一种心理影响,即相信她身上拥有极大的价值。
我想可以这样说,当男人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女人时,他对她的情感并不是浪漫的爱情。当浪漫的爱情在中世纪出现时,它所指的对象并不是那些男人们可与之发生合法或非法性关系的女人,而是那些高高在上、被不可逾越的道德或传统鸿沟隔离开的女性。
因为教会使人们相信性与生俱来的不洁,所以男人对女人不可能产生任何诗歌般的浪漫情感,除非她是遥不可及的。因此美好的爱情必须是柏拉图式的。
一个深爱并尊重某位女性的男人无法把她和性关系联系在一起,因为所有性关系对他而言都是不纯洁的。他的爱将以诗歌或想象的形式出现,并且很自然地充满象征主义。所有这些对文学的影响是值得肯定的,在爱情诗的逐步发展过程中也得以体现 —— 从神圣罗马帝国腓特烈二世的宫廷开始,直至文艺复兴时期达到鼎盛。
当普罗旺斯的游吟诗人将无法满足的欲望作为爱情诗的核心主题时,文明史的一个重要转折就发生了。虽然古人也歌颂爱情的痛苦,但从未把它们想象成令人期待的快乐和令人同情的挫败。
法国和勃艮第的情形与意大利并不完全相同。法国贵族对爱的理解受到了“玫瑰花浪漫史文学”的影响。这类文学描绘骑士般的爱,但不坚持这种爱始终无法得到满足。这实际上是对教会教义的反思,是一种异教徒的主张,指出了爱在生活中的正确地位。
中世纪以爱为动机的比武大会被教会厌恶,但教会却无力阻止。教会同样也无法遏制骑士爱情。
如果没有骑士们浪漫爱情故事的预热,在爱的复苏这一主题上,文艺复兴的成就不会如此之高。在文艺复兴时期,由于对异教的反感,爱情虽然还保持着它的诗情画意,但常常已不再是柏拉图式的了。情诗往往是欢快而直白的。
在中世纪前,男人几乎毫不费力就能得到他们所渴求的女性,因此根本没有必要用音乐和诗歌来向她们求爱。
浪漫的爱情在浪漫主义运动中达到顶峰。人们将雪莱视为浪漫主义运动的主要倡导者。当雪莱陷入爱河时,他内心充满强烈且极富想象力的情感,这些都在他的诗歌作品中表现出来。他很自然地把产生这些结果的爱情看作极美好的事物,任何对爱的束缚都是毫无道理的。然而雪莱所猛烈抨击的社会阻碍正是刺激他完成佳作的根源。雪莱心中的浪漫爱情建立在一种不稳定平衡的基础之上。在这个不稳定平衡中,传统障碍依然存在,但并非不可逾越。如果这个障碍过于严苛或者它其实并不存在,浪漫的爱情之花都无法盛开。
例如中国古代,男人觉得自己妻子无法满足自己,就去妓院,直到婚礼男人对自己的妻子都不太了解。所以他所有的性关系都与浪漫的爱情无关,也不可能有机会为求爱而努力去写情诗。
即使没有产生任何艺术性的表达,爱情之花依然可以盛开。我相信浪漫的爱情是生命所能给予的至乐的源泉。一对男女如果用激情、想象力、温柔深爱着彼此,他们的关系中会存在着某种无法估量的价值。对此一无所知将会是一种巨大的不幸。虽然这种快乐只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生活的主要目标,但我认为一个社会体系应当允许这样的快乐存在,这一点相当重要。
近代法国大革命之后,“婚姻是浪漫爱情的产物”这一理念逐步确立。大部分现代人,至少那些生活在以英语为母语国家的人,都将其视作理所当然的事,殊不知在不久之前这还是一种革命性的超前意识,因为一百多年前的文学主要描写的就是年轻人如何与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进行抗争。但抗争出来的婚姻的真实效果却令人怀疑。
如果男女双方在婚前对性知识一无所知,并且受到浪漫爱情观的影响,那毫无疑问一方对另一方会有许多美好的想象,并将婚姻看作上天赐予的悠长而甜美的梦。如果一位女性从小生活在单纯的环境中,那这种情况就更可能在她身上发生,使她无法区分性渴望和真正的心灵相通之间的不同。相较于其他国家,美国人更加重视浪漫的婚姻,而且美国的法律和习俗都是建立在未婚女性梦想基础之上的。但实际结果却是美国的离婚现象十分普遍,幸福婚姻极为罕见。
比起两个人相互陪伴所带来的快乐,婚姻是更加严肃的,作为一种组织制度,婚姻借助生儿育女这一事实构筑了更紧密的社会结构,它有着远超夫妻个体情感的重要性。浪漫的爱情成为婚姻的契机,这是一桩美事,我个人也认为这是极好的,但人们应该明白,使婚姻保持快乐并实现其社会目标的那种爱并不是浪漫的,而是一种更亲密、更深情、更现实的情感。
在浪漫的爱情中,有时一方并未清晰地看清爱慕的对象,而只是在雾里看花。对某些类型的女性而言,如果她的丈夫恰好是某种类型的男性,那她有可能即使在婚后还被包裹在这层迷雾之中。她躲避所有与丈夫的亲密接触,像守护斯芬克斯之谜那样严守内心深处情感和思想的秘密,并且保留某些身体隐私。然而这些行为都会妨碍婚姻实现其最好的可能,因为婚姻最好的可能是建立在充满爱的亲密接触基础之上的,与幻觉不可混为一谈。
将浪漫爱情视为婚姻基础的观点与圣保罗的观点恰好相反,它是一种无政府主义的体现,它忘记了孩子才是使婚姻重要的元素。如果不是因为孩子,根本没有必要建立与性相关的组织制度。一旦夫妻有了孩子,双方就必须意识到彼此的感情不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东西。